注销深圳分公司需要的材料
注销深圳分公司是一个相对正式的过程,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以下是整理出的具体所需材料:
1.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文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 ]。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
3. 注销决定 - 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
4.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 这是注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材料 ]。
5. 分公司完税证明 - 如果分公司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
如果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
分公司公章 ]。
以上材料是为了确保分公司注销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准备这些材料时,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以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都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