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流程及入口在深圳,公司注销是一个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复杂过程。以下是整理的深圳公司注销流程及可能的入口:
1. 注销税务登记 - 公司应在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2. 登报公示 - 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
3. 注销营业执照 - 登报公示45天之内没有收到社会异议,前往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4. 注销银行账户 - 前往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
5. 注销代码证 - 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和副本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6. 注销公司印章 - 带上法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印章(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等)资料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的印章。
注意事项-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无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
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情形包括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等。
税务部门注销申请是必须办理的。
一般注销操作主要包括清算组备案信息填报和债权人公告填报、税务、海关、商务部门的注销申请等。
由于具体的注销入口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建议您直接访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这些网站可能会提供最新的注销入口和流程指导。如果您遇到操作上的困难,也可以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