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商公司注销流程
深圳外商公司的注销流程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注销申请需要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外资公司的申请书;注销外资公司决议书;注销外资公司的董事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原注册资本已经按期到位的验资报告;外资公司清算的各项名单;注销外资公司遣散员工、安置员工并且对员工的经济补偿的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外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外资公司的批准证书、外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2. 成立清算组在批准解散之日起的15日内日成立清算委员会,并依法开始清算工作。
3. 清算阶段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随后,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的60日内,需要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还需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4. 税务注销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5. 工商注销注销银行存款账户后,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6. 开户银行注销先电话跟开户银行沟通,预约注销银行账户的时间,然后在预约好的时间内带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印鉴卡等资料前往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领取注销回执。
7. 注销印章带上之前刻制的所有印章,去公安机关注销印章,印章被收回,到这一步,注销完毕。
以上步骤涉及到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注销过程中咨询专业的财税服务公司或政府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