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销公司流程步骤
深圳市注销公司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注销国税和地税:公司需要从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注销公司的税务登记证,顺序是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在这个过程中,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有没有完税,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到《税务注销通知单》。
自行登报公示:公司在清算期间,就可以开始进行登报公示了,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1次,外资企业只需登报3次,建议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工商注销:报纸公告45天后,可以到公司所在地工商局注销公司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经批准后,将获得工商局签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注销开户行:带上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印鉴卡、公司注销申请书、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资料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如果公司注销时办理了社保和公积金开户,也需要注销,这个要去社保局注销。
注销代码证:带上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和副本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注销公司印章:带上法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印章(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等)资料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的印章,印章会被当场收回。到了这一步,公司注销就完成了。
以上步骤适用于大多数深圳内资公司。对于外资公司和国外企业驻深圳代表处,还有一些额外的步骤需要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