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深圳公司有股东不同意
当公司需要注销,但股东中有不同意注销的,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来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并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那么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非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注销公司流程
成立清算组备案:在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注销企业一个窗口系统中的注销。
公示:同时可以准备注销所需的材料(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所有刻印印章、法人真实名称+账号、近三年财务报表、清算组成员身份证、深圳U盾、空白发票、票簿、开票设备、银行开户资料)。
注销税务:与辖区税务局预约或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系统中注销深圳营业执照。
注销营业执照:在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注销的企业的一个窗口系统中注销深圳营业执照。
注销基本账户:预约开户银行。
注销所有刻印。
注销资格证:你可以在任何地方注销资格证。
专业代理服务
如果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也可以选择交给专业的工商代理服务公司来处理。例如,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提供了一个窗口系统,可以完成公司的注销流程。还有一些专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平台,如恒诚信工商财税一站式服务平台,可以提供全权代理的服务,帮助企业和股东解决注销过程中的问题。
在深圳注销公司时,即使有股东不同意注销,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并按照法律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表决,仍可办理公司注销。如果遇到复杂情况或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