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分公司注销流程
注销分公司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步骤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准备阶段
在开始注销流程之前,分公司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 《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主管税务人员身份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税款结清证明或者纳税清单等与税务机关结算完毕的证明文件;- 租赁合同、房产权证或者同意使用证明等房屋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税务注销申请表》(如有)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分公司税款结算完成后,存在部分税款与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应缴税款有异议,则应在申请跨区域注销前先向该税务机关提出异议申请,并经其审核后结清应纳税款。
分公司需确保与税务机关结算的所有税款优先结清。
申请注销时需提交齐全准确且与实际情况相符的资料。
如果分公司存在未缴清违法违规相关税费,或者税务机关认定其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则该分公司的税务注销申请将不予受理。
此外,分公司还需要填写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主管税务人员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税务注销申请表》。
提交申请
准备完毕后,分公司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同时等待税务机关审核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准确。无误则发放《税务注销证明》。
结束税务注销
拿到《税务注销证明》后,需要携带该证明原件以及银行结清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注意事项
以上就是广西南宁分公司注销的基本流程。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可能会因不同的情况而有所差异,所以在办理注销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