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分公司注销流程
注销分公司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注销国税及地税需要前往分公司登记所属的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携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并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证书或联合委托代理人证明》。
第二步:准备注销登记材料准备相关材料以取消注册。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及出具相关材料。提交原件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第三步:注销材料准备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完税证明;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分公司公章。
第四步:提交注销材料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向所属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五步:注销营业执照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需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第六步:注销银行账户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就不需要注销银行账户。
第七步:注销其他相关证件如果有海关、外汇登记,也需要进行注销。还需要注销分公司社保登记和分公司公章。
以上步骤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注销流程,具体操作可能因分公司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办理注销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建议咨询专业的财税服务机构以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