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办理注销公司手续流程
深圳市的公司注销流程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注销税务登记
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需要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2. 自行登报公示
在清算期间,进行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1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建议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3. 工商注销
登报公示45天内,依然没有人提出异议,就可以前往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
4. 注销开户行
带上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印鉴卡、公司注销申请书、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资料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5.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
如果公司注销时办理了社保和公积金开户,也需要注销,这个要去社保局注销。
6. 注销代码证
带上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和副本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7. 注销公司印章
带上法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印章(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等)资料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的印章,印章会被当场收回。
以上步骤完成后,基本上就完成了注销流程。如果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会计师事务所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