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合伙公司经营困难注销流程
当深圳的合伙公司遇到经营困难,可能需要面临解散和注销的问题。根据提供的搜索结果,以下是详细的注销流程:
1. 清算阶段
公司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 登报公示
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登报公示45天后,若没有人提出异议,就可以去深圳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3. 注销税务登记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前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4. 工商局注销
登报公示45天后,若没有人提出异议,就去深圳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营业执照正副本被收回。
5. 注销银行账户
带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去开户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注销基本户、一般户。银行注销要先预约。
6. 注销印章
带上合伙企业刻过的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去刻章备案登记的公安机关办理,缴销印章,拿到回执,即可结束。
注意事项
如果公司有税务异常,要先解除异常再注销,未报税的要补税。
如果是未经营及开票,未做税务登记的合伙企业,则申请简易注销,需登报公示20天。
如果有人想解散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或法院提起解散诉讼。- 公司不经营了,如果不转让,一定要注销,不能放着不管,否则会导致税务、工商的异常,要交罚款。也可能法人和股东被列入失信名单。
以上就是深圳合伙公司经营困难时的注销流程。具体的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最好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