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公司注销手续
深圳分公司注销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领取注销申请书和证明书
需要持分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销户备案申请报告》和《指定代表或是共同授权委托人的证明》]。
第二步:准备相关材料
接下来,需要准备销户备案的有关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销户备案原材料应由隶属企业作出决策并签定。原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第三步:提交材料至工商登记机关
准备好材料后,向工商登记机关递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步:注销分公司
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第五步:注销税务登记
在进行上述步骤的同时,也需要先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第六步:注销银行账户(如果有)
如果分公司有独立设立的银行账户,还需要注销银行账户,并提交金融机构清户证明]。
第七步:注销企业代码证
携带《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及副本,到质监局办理注销企业代码证手续]。
第八步:注销公司印章(如果是非公司制企业)
如果是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
以上步骤是根据最新的搜索结果整理得出的,具体的注销手续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的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