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分公司注销流程
注销深圳分公司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材料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分公司完税证明。如果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分公司公章;
2. 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然后,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并按规定填写;
3.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4. 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5. 结束银行账户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在注销银行账户时,需要带上相关的证件和资料前往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并领取注销回执;
6. 注销印章带上之前刻制的所有印章,去公安机关注销印章,印章被收回,到这一步,注销完毕。
以上就是深圳开分公司注销的基本流程。分公司注销可能会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这可能需要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