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代理机构会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会计服务机构,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统一颁发该机构的会计许可证。
二、设立代理会计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代理会计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3. 具备完善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申请代理会计师资格,须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文件:
学员身份证;2. 会计师资格证书、代理记账负责人具有会计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文件;3. 该机构的会计负责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为机构的专职从业人员。
深圳市代理记账制度旨在规范代理会计行业,保障企业财务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企业在选择代理记账公司时,应注意查看公司的合法性和信誉,了解其业务水平和收费标准,并签订委托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代理记账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处理账户的建立和记账、各种纳税申报单、年度最终结算、出具企业年度和月度检验报告等。企业应提供原始票据,以便会计人员根据原始账单计算会计时间。税务申报时间通常在每个月上半月,纳税申报会计应在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纳税申报并准备申报表。
深圳市代理记账制度为企业提供了规范化的财务管理服务,企业应选择符合规定的代理记账公司,确保财务安全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