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欧盟商标注册流程
深圳欧盟商标注册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查询商标在注册欧盟商标之前,需要查询商标(查询能否注册),以确保商标的独特性。
2. 准备申请材料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商标图样或文字样本 -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类别
商标代理委托书 - 申请欧盟商标注册要求书 - 相关申请费用 - 申请人主体证明文件(例如:如果以个人名义申请欧盟商标,则需要提交该个人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如果以企业申请,则提交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3. 提交申请
将准备齐全的所需材料一并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当局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4. 商标检索受理后,当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当局收到各成员国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5. 审查商标当局对申请的商标不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25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6. 异议与答辩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可以向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7. 注册成功如果在进入商标公告期的实质审查期间没有问题,如果在商标公告期间没有第三方反对,欧盟知识产权局将颁发证书。
8. 商标有效期欧盟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为10年,到期可提前6个月申请延期,每十年申请一次,延期次数不限。
以上就是深圳欧盟商标注册的基本流程。在整个注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商标更正、商标驳回、商标异议等情况,因此建议寻求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代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