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阅了相关网页,并整理出以下关于深圳代理记账公司变更的内容。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八条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审批机关领取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同时交回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迁出地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将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移交迁入地审批机关。
根据《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第十三条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机关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7日内通过深圳市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在20日内将有关变更情况报市财政部门备案。代理记账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或者跨省、市级行政区域迁移办公地点的,原审批机关应当在30日内将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移交迁入地审批机关。
在更换深圳代理记账公司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变更申请书;2.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3. 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 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正、副本;6.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当深圳代理记账公司发生变更时,需遵循相关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将变更情况公示。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变更资料以便顺利完成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