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补发商标注册证指南
补发商标注册证是指在《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并取得商标再次发出的《商标注册证》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
1. 准备申请书件 -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包括: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则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
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
补证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一致 ]。
2. 选择办理途径 -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也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3. 缴纳规费 -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补发《商标注册证》规费为1000元人民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
4. 提交申请 - 将准备好的申请书件提交至选择的办理途径 ]。
5. 等待审查 - 商标局接收申请后,会详细检视申请书等所有附件,以查看申请书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齐全 。
审查周期大约为3个月 。
6. 领取《商标注册证》 - 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会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遗失《商标注册证》的,申请人应在接到通知书后及时领取;《商标注册证》破损的,则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将原证交回 ]。
如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后,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若未收到通知书,应向国家商标局免费查询 ]。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
注意事项 - 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
商标补证与变更名义一起办理的,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原或变动后的商标注册人 。
商标补证与转让一起办理的,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出让人或买受人 。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需严格按照官方要求执行。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