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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外商标注册资助

作者:好顺佳 发表时间:2024-06-25 09:31:32 浏览次数:4852

广州市海外商标注册资助

资助内容

海外商标注册资助包括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并经各指定国核准注册的商标,以及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商标。资助金额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而定,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750元,每件商标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取得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且同一申报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超过3件。

资助条件- 资助资金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具有广州市户籍或者持有居住地址在广州市的“广东省居住证”的个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申报时间和方式- 申报时间: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至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方式: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也可以携带纸质申报材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正在申请、审查或不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属于资助范围。续展、变更、转让、移转等行为不属于资助范围。港澳台地区的商标不属于资助范围。

专利权授权后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不予资助。申报资助的专利年费欠缴的,应缴纳年费后再提交资助申报。

资助金额- 商标国际注册资助的标准为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750元,每件商标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广州市海外商标注册资助

申报材料- 境外商标注册证书及中文译件,均需加盖清晰公章(个人申报人签名)。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报人需准确填写马德里商标信息(商标注册形式、商标名称、商标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地址、类别、国际注册号、国际注册日、到期日、指定国核准注册日等),并提供国际注册证、指定国核准保护声明及中文译文。

欧盟等地区及单一国家商标国际注册:申报人需准确填写商标信息(商标注册形式、商标名称、商标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地址、类别、申请号、申请日、注册号、注册日、到期日等),并提供商标注册证/注册公告及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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