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注册百科 > 商标注册

广州商标注册标准

作者:好顺佳 发表时间:2024-06-29 11:48:16 浏览次数:1617

广州商标注册标准

广州商标注册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人的条件

主体资格: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申请人资格: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局将按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输,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商标的构成要素

显著特征: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特定构成要素:商标应当有简、标记性强,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要有显著的区别,使人一看就懂,过目不忘。

商标的注册流程

形式审查: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实质审查: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广州商标注册标准

初审公告:初审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商标局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注册公告:通过了公示期后,商标局会发文公布该商标成功注册,即可以使用,此时商标即受法律保护。

商标的注册要求

法律禁止使用: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标志。

不得与他人注册或初步审定商标近似: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以上就是广州商标注册的标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您可能需要以下服务: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10-2024 好顺佳财务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123348号 好顺佳集团为您提供工商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