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标注册奖励
广州市为了鼓励企业进行商标注册,推出了一系列的奖励政策。以下是具体的奖励内容:
一、奖励标准
国内发明专利(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 - 对职务发明专利,资助750元/件; - 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550元/件; - 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资助100元/件; - 获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发明专利权的,资助550元/件。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
获得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权的,资助4500元/件; - 获得美国、日本发明专利权的,资助2250元/件; - 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资助550元/件。
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并经各指定国核准注册的:
按指定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550元,每件商标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取得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商标注册证书的:
每件给予资助1500元,且该项同一申报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超过3件。
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
每件给予资助550元,且该项同一申报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超过3件。
二、奖励条件
申报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具有广州市户籍或者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自然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专利、商标为多方共有的,由共有专利、商标的指定代表人提出申报,且申报代表人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三、奖励申请
申报人需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表,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商标权为多方共有的,申报人须提交已经获得共有权利人同意其提出商标资助申报的声明(申报人签字盖章)。
以上就是广州市商标注册奖励的具体内容。这些奖励政策可能会有一定的变动,因此在申请奖励时,请务必仔细阅读最新的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