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商标注册复审流程
广州商标注册复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异议需要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并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果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当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信息。
2. 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给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 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 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
5. 复审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6. 提交复审申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2)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等。
7. 裁决提交复审申请以后,大约12个月左右会下发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书。
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随着商标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