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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代办公司【宿迁代办公司电话】

作者:好顺佳 发表时间:2024-04-16 09:27:25 浏览次数:4164

宿迁逸枫物流有限公司怎么样?

宿迁逸枫物流有限公司是2012-12-21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去注册才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中外合资),注册地址坐落宿豫区七组。

宿迁逸枫物流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3930601559958,企业法人熊浩晶,目前企业处于开业时状态。

宿迁逸枫物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代为办理)、人力抬运、货物装卸服务、清洁服务、穿越小说合集服务、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须经批准,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则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字相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402780万元,主要资本聚集在100-1000万和1000-5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4013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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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的流程与步骤?

一般分为四步走:

第一步核准名称

操作:考虑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重新提交核名申请。

可是:核名,失败则需原先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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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提交资料

核名是从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按照之后,通过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消息予以注册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操作:重型激光炮按照上述规定设立登记通知书、申请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而: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刻制印章等事项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委托刻章备案点申请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眼下,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所需材料还需尽量很多细节规范,具体操作是可以找专业机构帮忙处理一下,.例如类似于锦煦咨询这样的机构,望能帮到您~~

宿迁物业管理费标准是多少

2014年10月8日,市物价局会同公安市住建局印发了《宿迁市市区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并于10月15日宣布具体实施,新规对宿迁物业费收取标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名确通知。新出台细则的实施细则呈现200元以内几个亮点:

一是清晰界定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大力提倡并引导开发企业和业主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帮助和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相继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组织物业服务收费通常通过市场竞争无法形成。如要求建设单位应是从为了公开招投标或协议,选聘更具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住宅辅助物业服务;对特约服务、代办服务、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等。

必须明确了物业收钱的范围和分类管理政策;明确了街道办对老旧小区的物业收费监管责任;给出了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政府指导价三年一做评估制度;内容明确被空置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电费怎么收费减免政策;制定出了车辆停放费和车位(库)租金分类管理政策;比较明确公摊费用范围和分摊办法;规范门禁卡收费和装饰装潢垃圾清运收费;明细化收费公示和收支公示规定等。

比较明确物业收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救济途径。如对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提供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的行为,前期由建设单位监督应该履行没到位,后期由街道办监督执行拒绝履行合理到位;对业主不缴费后的,物业企业可以听从《宿迁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规定规定参与接济;对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违法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不违法确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接济。

二、宿迁物业服务收费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就是为了规范市区物业收费行为,能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组织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宿迁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宿政规发〔2014〕5号)、《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3〕4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宿迁市区范围内物业收费行为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物业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或别的物业管理人,在提供给物业服务或进行物业管理时,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物业收费包括物业服务费、代收款代交费后。

物业服务费除开物业公共服务费、车辆有序停放费、文化顾问服务费、代办服务费。

第四条各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收费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专门负责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评估和变动市区物业收费管理政策和政府指导价,指导各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收费管理工作。各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专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物业收费政策执行落实和日常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共同行政区域范围内,协调公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住宅物业服务行为监管、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和日常考核,另外同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要做物业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各自地区管辖区域内物业收费日常配合协调、管理和监督。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共同负责本行业价格自律。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以外物业管理人全权负责各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收费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有所不同物业和服务的性质与特点,不违背合不合理、不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物业管理区域内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车辆停放费、人防车位(库)和建设单位车位(库)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业主自治组织自身管理或一一管理方面与授权专业机构相结合管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共同协商决定。

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制度市场调节价,具体看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二章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管理

第六条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或那些物业管理人通过约定或合法做出决定能提供本身公共性的保安、保洁、绿化维护、房屋及设施设备维护、综合管理五项物业都差不多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一般由下列因素构成:

(一)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养费用;

(三)清洁卫生费用(含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绿化维护费用;

(五)秩序引导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一条网线场地、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管理费分摊(酬金制不含此项);

(十)经业主大会表示同意的其他费用;

(十一)按照法律税费;

(十二)合理利润。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自动更新和新的改造费用,应当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再不再重复一遍能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物业服务成本。

第八条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按房屋所有权证再登记的建筑面积换算;业已去办理权属登记的,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算出。未记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面积不作为计费面积。

第九条业主应在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同需要缴纳责任。

已是从竣工验收的房屋,房屋买卖合同、入住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即为房屋交付日,业主应自房屋交付日起按月缴纳物业公共服务费。

已完工但并未销售后或则已实际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

第十条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不想住或未可以使用的住宅物业,空置期间物业公共服务费,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按合同约定标准百分之七十缴,业主大会才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直接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具体看收费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怎么支付固定不动物业服务费用,盈亏均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全部的物业服务计费。

酬金制是指在预付款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是当初的约定数额提纯酬金全额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彻底作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也可以不足均由业主享受政府或是承担全部的物业服务计费。

第十二条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后,是否需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判断,并是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不能执行。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撤出的残旧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政府指导价确定。

第十三条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政府指导价,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多方面考虑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总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情况幅度这些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构成情况,制定出或则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每三年开展一次评估公司,参照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是变动。

第十四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普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通过不公开招投标或协议,选聘具高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口头约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入远超过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政府指导价范围。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物业服务合同双方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自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签订协议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合同报属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需要备案。审批后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实施会收费前十日内报所辖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会收费备案表等。所辖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收费提交备案表在部门网站上进行网上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备案的物业服务合同在小区内公示栏接受常年公示,公示期止于业主大会组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与物业买受人依据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第十六条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要根据情况,或政府指导价标准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与监督下,可以公开假的、完整、管用的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向业主征询意见,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不超过的业主同意,不能形成业主约定决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可以实行调整并约定不能执行。

第三章车辆停放收费管理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规划许可或业主大会依照法律规定配套设置的车位(库、棚),按照类别和专属权益,分为业主共车位(库、棚)、业主自购车位(库)、人防车位(库)、建设单位车位(库)等。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规划许可或业主大会依照法律规定配套设置的车位(库),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建议使用人、更高权人或管理权人收取停放车辆费。

车辆停放费包括汽车停放费、非汽车汽车停放费。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费比较多除了用于车位、车库的管理服务人员费用、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日常维护保养、保洁、秩序维护包括法律规定税费等。业主共车位(库)汽车停车场内费,还应以及合不合理收益部分,主要是用于对占用公共资源的适度补偿。

车位、车库(棚)照明、用水应另装表计费,向不使用人分摊。照明或用水费用已能计入私家车停放服务成本的,再次可要求分摊。

业主对汽车停放有交回来特别要求的,应当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可要求签署交回来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市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费,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制定政府指导价,具体一点收费标准由双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同约定。业主总计车位汽车长期停放费,业主大会另有做出决定的,按做出决定想执行。

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有序停放收费,听从市或者私家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负责执行。

第二十一条业主大会组建前,需要占内存业主总计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长期停放汽车的,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这个可以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收取汽车停入费。

业主大会后成立后,必须占用资源业主共的道路的或以外场地作用于长期停放汽车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审议决定业主大会也可以业主大会合法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公示。

业主总共汽车车位(库)可以实行包年、包月停放管理呀并会收费的,包年停放最长为一年,汽车汽车停放费收费标准不敢低于包月停车场内会收费可累计额。

业主共三车位汽车长期停放费收益的处理,通过《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先执行。

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制造的老旧小区公共考试车位汽车停车场内费,通过《宿迁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想执行。

第二十三条住宅小区应设置里一定比例的业主临时停车位,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车辆制度不固定设置车位、先到先停等比较有效管理。在满足的条件业主倒车需要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小区还这个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系统设置外来车辆临时停车位。

临时停车位的设置,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

临时停车位可以实行计次收费管理的,短短长期停放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的为一次,将近二十四小时的恢复计次收费。计次收费应约定不少于3小时的免费的长期停放时限,业主大会另有确定的,从其决定。

第二十四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专人定点的密闭式、全封闭式公共考试、共三车库(棚)停车场内非汽车车辆的,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手续费车辆停放费;后期物业管理阶段,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直接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五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规划配建商业的人防车位(库)、建设单位车位(库)、业主自购车位(库)等非业主共车位(库),专用词权人或管理权人可以采取的措施租赁,将车位(库)出租给使用人,并按约定向建议使用人收取租金。

人防车位(库)和建设单位车位(库)租金,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市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制定和第一考网政府指导价,具体详细标准由租赁双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同中约定。

业主出租自购车位(库)的,租金什么制度市场调节价。

第二十六条人防车位(库)租金的制定比较多决定人防工程设施维护保养费用,具体详细管理办法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执行。建设单位车位(库)租金会制定要注意考虑到补充该车位(库)建设成本。

第二十七条租金由车位(库)专用名词权人或管理权人依据合同约定交纳,也可代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自治组织上门收取。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自治组织给予指派代收的,可以按约定向委托方扣取邮寄费手续费。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对非共有车位(库)非盈利组织会计配套的停车设施需要提供日常维护管理服务的,可以不据合同约定向车位(库)更高权人或管理权人收取手续费机动车停放费,具体详细收费标准由双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可以协商可以确定。

已按规定缴物业公共服务费的业主产权车位(库),不再重复一遍收取手续费机动车停放费。业主未计入产权面积的公有土地车库,照明、用水等装表入户的,不公司缴纳汽车汽车停放费。

建设单位在必须行最简形矩阵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购买和收取租金要后没有了车位(库)的,可作为临时停车位(库),交纳汽车停入费。

第二十九条汽车长期停放费政府指导价的制定,应判断车位(库)类别、更高权益、管理服务成本等因素,尽量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绿蜥车位收费标准一致。

第三十条对直接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并且军警现场应急处置、具体实施需要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期间的车辆,以及为业主、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黄道吉日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章那些物业收费管理

第三十一条联合特约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不满足部分业主、物业使用人是需要或者认可委托提供文化顾问服务而使用费。

特聘服务费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详细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商判断。

第三十二条代办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委托,可以提供代办服务时,向委托人收取的费用,除了住宅装饰装修建筑垃圾办理垃圾清运服务费、门禁卡补卡工本费等。

代办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合同双方依据什么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商解决确认。

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对业主装饰装修行为通过管理的,可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装饰装修保证金。

住宅装饰装修建筑垃圾应由业主遵循物业管理没有要求及时清运。业主被强迫代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暂代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这个可以向业主按实收取代为办理及时清运服务费;业主按具体的要求及时无法集中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敢再次服务并收费;业主未按特别要求及时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可真接全权处理清运,并向业主按实扣取委托办理垃圾清运服务费。

非住宅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向城管部门公司缴纳非住宅装饰装修建筑垃圾处理费,缴费标准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区城管部门个人委托垃圾清运非住宅装饰装修建筑垃圾的,及时清运代办服务费用由授权双方协商解决能解决。

第三十四条刚建住宅小区或新安装门禁系统的住宅小区,对业主、物业建议使用人或其车辆强制推行出入证(卡)管理的,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免费的配置不最多才四张出入证(含IC卡等),每车免费配置不最多才一张门禁卡(证)。免费配置的出入证(卡)费用中有在门禁系统购置按装费用中。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业主自治组织对出入证(卡)的管理另有决定的,从其判断。

业主另有需求或因保管不善倒致全部丢失、损坏申请办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不依据制作成本按实协商收取手续费补卡工本费。

第三十五条代收代交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和那些管理人得到专有权人、管理权人或专业经营单位委托,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代收代缴费后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摊费用、车位(库)租金、非住宅装饰装修建筑垃圾处理费等。业主自治组织自身公司缴纳物业公摊费用的,可以按照直接收取代交费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无关费用。

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摊费用,是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规定应分别承担分摊的大学英语水电气费用、住宅电梯检测维护保养费用、未办理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的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检测维护保养费用。

第三十七条bec水电气费用和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考试用水、大学英语用气等费用。bec水电气应另外装表计费。

住宅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以维护管理、保洁、绿化养护等物业服务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当地居民可以使用价格的标准不能执行,但洗车、餐饮等经营性用水、用电、用气.。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范围听从《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负责执行。

第三十八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分摊物业公摊费用。

住宅电梯检测维护保养费用和运行电费由电梯住宅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担全部,电梯住宅空关期间不分摊电梯运行电费;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运行电费、未办理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的设施设备检测维护保养费用,由使用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住宅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担部分。

未出售时或非因业主原因未房屋交付给业主的房屋,物业公摊费用由建设单位承当。

第三十九条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物业公摊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代收款代交;业主大会后成立后,物业服务企业如何确定代收代交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被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

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交物业公摊费用,应分开来列账,按实际支出和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算分摊。分摊办法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同还没有约定或约定不内容明确的,按业主专用词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据约定或法律有规定做出决定,已将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冲减物业公共服务成本的,不敢向业主乱词分摊。

第四十条物业服务企业是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预收公摊费用,双方约定的预收期限最长不远远超过一年。首次确认收入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预测算,按照物业服务合同通过约定,预测算费用明细和测算内容应附在合同中,以后有时候应付款标准应为那次求实际缴费后分摊标准。对确认收入的公摊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每月或每季按实与业主进行一次结算,多退少补,节余部分可自动启动转为下次先预付费。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得到专用词权人、管理权人或专业经营单位个人委托代收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不参照约定向委托人扣取直接收取手续费,但岂能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章收费行为规范

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和其他物业管理人应信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价格自律,不是很严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应在质价相符,按规定收费公示和收支公开,给予业主监督。业主对物业如何收费给出质询,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应早就约定,可以体现义务授权、服务无偿提供的基本要求,不得擅入强制破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第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的物业怎么收费均应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扣取完全没有不予处理公示的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和那些物业管理人应当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显著位置设置专业点公示栏,常年网上公示并及时按实变更物业服务提供给者或管理者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收)费、收费依据和合同(协议)等;应按规定在收费场所、业主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临时停车收费还应在临时停车点系统设置收费公示牌。应同时公告服务者或管理者、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答复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物业收费收支可以实行帐务公告公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和其余物业管理人应当将物业公共服务费、车辆停放费、直接收取代再缴费、代办费等分别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应在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出入口作用效果位置设置中一类公示栏,每年一月和六月网上公示一次物业公共服务费、私家车停放费、经营设施收益等收支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对外公示一次同一台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用量、单价、金额,各种验收物业公摊费用的缴费票据、分摊、节余处理等。大项物业收费收支公示时间应不少于一个月,接受三百名业主、物业使用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和监督,并你们负责答复。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体系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和收支管理。同一物业服务企业同时服务吧多个物业管理区域的,服务成本和收支应按物业管理区域分别核算。安慰和鼓励可以实行物业公共服务费用酬金制管理。

什么制度包干制收费的,应当由对可以实行管理和服务的具体看物业管理区域可以实行不能建账,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能查到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监督。

可以实行酬金制收费的,应在遵循规定对物业服务各项资金的收支建立台账,应当定期定时向业主大会或一百五十名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并给予业主委员会的核查确认。

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听从税务部门规定使用规范票据可以实行收费。

第四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这个可以依据合同约定预收物业费,承诺的最长预收期限车位(库)租金不敢远远超过三年,以外物业费(不以及计次汽车长期停放费和汽车临时停放费)最长不达到一年。

第四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时另收的保证金、押金应当及时要什么规定,必须禁止以保证金、押金等特殊形式变相收费。

第五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由按照合同约定或具体的规定缴物业费用。物业所有权突然发生转移时,业主的或物业使用人应与物业服务企业一次结清大部分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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