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后的处理
深圳公司注销后,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公章处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司注销后,印章不回收,由股东自行处理。为了避免别人盗用公司印章,建议将印章销毁。
纳税申报在申请税务注销之前,需要结清所有未结清的纳税义务。如果有财产或土地,还需要结清任何财产相关税,如房地产税或土地使用税。
清算组备案成立清算组备案决定注销后,10个工作日内应该成立清算组并在工商系统中备案。
登报公示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司登报注销至少要公示45天,目的是通知债务债权人清偿债务。
工商注销在登报公示45天内,如果没有异议,就可以前往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注销带上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印鉴卡、公司注销申请书、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资料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如果公司注销时办理了社保和公积金开户,也需要注销,这个要去社保局注销。
注销代码证带上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和副本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注销公司印章带上法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印章(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等)资料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的印章,印章会被当场收回。到了这一步,公司注销就完成了。
以上步骤完成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才会合法终止。如果不进行这些步骤,公司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对公司法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