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业香港公司注销条件
香港公司注销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公司状况 - 未开始经营或已停止经营三个月以上。
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没有欠缴政府官费或税费。
没有官司在身,在香港没有不动产、证券等情况。
2. 董事股东同意 - 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
3. 提前处理相关事务 - 如有开始营业的,要把此公司的帐务等补交清楚。
如有开立银行账户的,先注销账户。
有公司商标的,需先转让商标。
公司名下的条形码只能注销。
公司名下任何财产(含物业)要转让。
4. 准备相关资料 - 香港证书。
公司董事/股东的签字注销申请。
最新一年的周年申报表及商业登记。
香港公司注册处和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5. 提交注销申请 - 向香港注册处和税局递交相关注销文件]。
向公司注册处提交表格《公司注册注销文件NDR1》]。
6. 税务审查 - 税局收到注销申请后,会查阅公司报税情况]。
如果有未填报的税表,或有未缴清的商业登记证费,税局会发出通知要求该香港公司补报税]。
7. 公告期 - 向公司注册处提交表格NDR1;4、香港公司注册处发出注销公告通知书,刊登上宪报公告该公司注销;5、公告发出三个月后无人提出反对,注册处正式注销]。
8. 注销完成 - 等公司注销全部完成后,注册处会发出注销完成公告]。
具体的条件和流程可能因不同机构的要求而略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服务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