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汇总申报
以下是整理的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
一、注销前的准备工作
收集相关材料 - 准备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和材料。 - 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并领取相关申请书和证明。
收集分公司完税证明、银行清户证明以及分公司公章等。
清算分公司资产 - 成立清算组,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并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注销过程
注销税务登记 - 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再拿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
清算结束后,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完税证明。
注销工商登记 -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提交相关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组织成立文件、经确认的清算报告等。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注销其他相关证件 - 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若分公司有银行账户,需要注销银行账户。
三、注销后的注意事项
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 在公司注销后,股东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遵守法律规定 -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注销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
以上流程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和企业管理服务,可以咨询相关机构,如广东省国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