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销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报告;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4. 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5. 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6.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四十五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一次,并提交公告原件;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8.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9.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信息卡;10. 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11. 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公司注销需要先办理税务注销,再注销营业执照。具体流程如下:
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 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3. 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4. 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在注销公司之前,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四十五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一次;2.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3. 公司经过清算后,剩余财产应当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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