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般户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注销公司公户需要的资料是开户许可证、支票、销户申请书、印鉴卡、法人身份证、工商局开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注销工作都是由出纳代为办理的,办理时还需要出纳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两份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同建立基本账户一样,办理基本账户时,办理人将携带的资料交给相关业务人员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要记得将剩余资金取出,以及将资金转入公司同名账户里。
企业注销一般账户所需的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2.国税、地税登记证(同上)
3.组织机构代码证(同上)
4.委托授权书(同上)
5.银行开户许可证(同上)
6.印监卡(银行收回)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同上)
9.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要填表盖章
10.还需要银行填一些表,要盖章的。
企业注销账户流程:
1.账户注销申请填写账户注销单,账户注销开始。
2.账户注销列表归纳所有账户注销信息,便于查阅。
3.待审批账户注销系统审核申请人的账户注销要求。
4.已审批账户注销归纳登录用户所有审批过的账户注销要求,方便查阅。
5.我申请的账户注销归纳登录用户所有申请的账户注销要求。
6.所有在批账户注销归纳所有在批的账户申请,便于查阅。
7.账户注销人数统计用柱状图统计账户注销的人数统计。
8.账户注销流程对账户注销流程进行修改,使其更加符合公司的账户注销需求。
9.账户注销表单对账户注销单做数据修改,使其更加符合公司的账户注销需求。
注销公司公户需要的资料是开户许可证、支票、销户申请书、印鉴卡、法人身份证、工商局开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注销工作都是由出纳代为办理的,办理时还需要出纳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两份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后银行账户怎么注销
公司注销后账户需要拿着工商注销通知书去银行注销。另外还要提供另外的一个银行账号,用户把
基本户
的里钱转过来。
拓展资料: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
公司章程
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
注销公司
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
税务登记证
。
注销条件: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清算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
法人资格
并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
资产负债表
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清算动作进行前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能力和
行为能力
都没有发生变化;开始清算动作后,公司便进入特殊阶段,其权利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均减小,受到相应限制。不过清算期间,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参加
民事诉讼
。
清算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能力进一步缩小。只剩下些许义务,比如偿还债务。
清算之后,公司正式进入注销程序,一般来说,注销的整个过程需6-12个月时间。注销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彻底消灭。
公司对公账户怎么注销
公司对公账户怎么注销:当公司倒闭或者有新的选择时需要注销账户,需要带齐的必要资料有:开户许可证、支票、销户申请书、印鉴卡、法人身份证和工商局开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一般公司注销时都是出纳代为办理,这样就需要出纳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两份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这样银行业务人员就会给你办理了,大约一共需要三天至五天的时间,另外要把剩余的资金取出,将资金转入公司同名账户里。而且按照流程,基本账户是最后一个撤销的,这需要先将其他账户撤销,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里,最后办理销户手续。下面就说到其他账户中的一般账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三条销户的操作。
(一)受理销户申请
存款人因故撤销存款账户,需提交撤销账户的“销户申请书”,经开户行审查同意并由会计坐班主任在申请书上签章后,办理销户手续。
(二)审核存款人银行账务
核对存款人存款账户余额;审核存款人存款账户有无提取的结算保证金和在途结算资金;审核存款人有无未偿还开户行贷款、利息。
(三)结清账户
1.审核无误后,收回各种未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和《开户许可证》,作全部注销处理。结清账户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清销户”字样。使用计算机处理业务的,应由会计坐班主任签发“重要事项通知书”通知记账员销户,并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账户无余额、无积数的,实行双人双码并由记账员进入“销户”功能菜单,直接进行销户处理。记账员在销户操作中输入带有校验码的完整账号,在销户过程中,除了对该账户进行操作之外,还需将对该账户的上级账户的最低级分户账标志重新进行设置,若上级分户账下已没有正在使用的账户,那么这个上级分户账就要设置成最低级分户账。
(2)账户有余额(或积数)的,实行双人双码并由记账员先进入系统“单户计息”功能菜单,计算至当日应计存款利息,连同账户存款一并由存款人填制支付凭证结清账户余额,再进入“销户”功能菜单,进行销户处理(方法同上);并将尚未使用的支票由记账员对存款人支票作全部注销处理。
2.将对账单撕下交销户单位,在账页下面空白处划斜线,印鉴卡作划款凭证附件,销户申请书单独保存。使用计算机处理的,应打印最后一份对账单。
3.抹销户。当日系统未关闭前,若发现销户错误,由记账员进入“抹销户”功能菜单,输入处理号、操作码(一定要为71)和需要抹除的账号等信息进行销户处理。
4.一年内未发生业务的账户销户。对一年(按对月对日计算)未发生收付活动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起30日内来办理销户手续,操作手续同上。逾期未办理销户手续视同自愿销户,由开户行编制一借一贷特种转账凭证,将存款入账户余额结清,转入银行“其他应付款”科目专户核算,不计付利息。
5.存款人未提出销户申请,但开户行明知其已撤并、解散、宣告破产、关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开立等情况之一的开户行可主动办理销户手续。
6.开户行对专用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应于撤销账户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报备案;对基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应于撤销账户之日起3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并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上注明销户日期。登记开销户登记簿,注明销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