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恶意注销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处理的方法如下:
1、与公司沟通:员工应该与公司沟通解决问题。寻求公司的协助,并尽可能提供员工自己的资料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2、寻求权威机构帮助:如果公司不愿意配合,员工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我们社会保障部门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寻求帮助。这些官方机构可以调查并解决相关问题。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以上方法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找到有关领域的专业律师,提出法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前公司注销了,现在公司刚两年又辞退员工,补偿员工按几年补偿?_百度...
在劳动合同期内,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无缘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获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赔偿款,则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公司注销员工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公司注销后如果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一般不需要赔偿员工,而是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即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我们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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