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一定要债权人公告吗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是需要债权人进行公告的。
法律依据:《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符合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一),(二),(四)和(五)的规定。如果解散了规定,则应在解散原因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委员会,并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未在清算期限内设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一)清理公司的资产并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
(二)通知,宣布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四)清算过程中所欠的清算所税和所产生的税;
(五)清理债权和债务;
(六)偿还债务后处理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债权人对索赔的声明应说明索赔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债权报告中,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注销公司需要公示期吗
法律主观: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法律客观: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注销需要公告吗?
法律主观: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份 有限公司注销 需要提交下列文件: (一) 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签署的注销 登记申请书 ;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客观:
《我们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