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手续怎么作废
环评手续的作废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步骤如下:
1. 提供证据:如果认为环评手续存在问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环评报告存在严重缺陷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提交申请:向环保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要求撤销环评批复或作废环评报告。
3. 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4. 决定:在审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会作出是否作废环评手续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环评手续的作废是一个相对严格的程序,需要证据充分、程序规范,因此建议在申请作废前,先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律师,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对于希望作废的环评手续,通常需要进行以上几个步骤。每个地区和国家对环评手续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先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咨询相关专家以获得具体的指导。
公司环评不用了需要进行注销吗
不需要注销。到了时间自己就作废了。
《我们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也就是超过五年,还没有建设的,要重新报批,原有的作废了。
公司注销环评手续怎么办理?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
好了,你的公司注销了。公司办理注销手续所需材料 1、 申请报告;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 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 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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