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汕头分公司注销流程
注销分公司是一个正式的过程,需要按照特定的步骤和提交相关的材料。以下是整理的深圳汕头分公司注销流程:
1. 准备材料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销决定: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营业执照正、副本。
完税证明。
银行清户证明。
分公司公章。
2. 办理工商注销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分公司登记所属的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网上公示20天后,办理工商注销
3. 办理税务注销接下来,需要去税务局注销公司的国地税。如果有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也需要一并提交
4. 注销银行账户预约注销银行账户的时间,然后在预约好的时间内带上相关资料前往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
5. 注销印章带上之前刻制的所有印章,去公安机关注销印章
6. 清算工作
在公司清算期间进行登报公示,并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注销社保
7. 注销社保登记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
在分公司注销时,如果公司股东已经超过了公司章程的约定的出资期限未缴付出资的,应先缴足出资。如果按章程还未到缴纳时间的,该未缴出资并不必然需要补缴,但其金额仍要作为清算财产;如果清算时发现仍资不抵债的,相关股东要就未缴出资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分公司注销一般要经过以下几步: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然后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