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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注销强迫离职;公司要注销强迫离职的员工

作者:好顺佳 发表时间:2024-05-16 10:04:15 浏览次数:4850

公司注销员工的离职补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主观:

公司如果因被责令关闭等情形而依法注销的,要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来给予补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月的工资。

法律客观:

《我们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被公司强迫离职怎么办+而且已经签了协议?

公司变相强迫员工辞职,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请劳动局督促公司整改。如果公司采取侵害劳动者权益、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单方调整劳动者岗位、降低劳动者待遇等逼迫员工辞职,则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如果认为公司的违法安排或者不合理待遇,员工可不予接受。

法律依据:《我们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要注销强迫离职;公司要注销强迫离职的员工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辞职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1、劳动者要写辞职信。把握好辞职原因,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也享受不了失业金;劳动者以非自己意愿辞职,那么可以享受经济补偿和失业金;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公司注销员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要注销,企业员工通常有如下处理方法:1.无合法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以离职前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2.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3.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我们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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