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流程
深圳公司注销流程分为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两种方式,以下是详细流程:
一般注销流程
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 -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 清算开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 - 领取相关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 完成清算程序后,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的债权债务才会消灭。
注销国、地税 - 从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工商注销 - 登报公示45天后,到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注销开户行 - 前往公司开户银行注销公司的银行账户。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 - 如果公司注册时办理了社保和公积金开户,需要去社保局注销。
注销印章 - 带上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的印章。
简易注销流程
清缴税控及发票 - 纳税人携带《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完毕的空白发票,连同填妥的《发票缴销登记表》,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对各类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纳税人必须携带验旧发票进行验旧。
破产企业,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在缴销发票、清缴税款、缴销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后,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不再进行清税检查。
注销税务 - 如果公司的运营已经停止,在公司宣布停止运营的15日内到当初注册公司的税务登记机关去办理税务注销。
登报及清算备案 - 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司登报注销至少要公示45天。
工商注销 - 当自己的公司注销公式登报45天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自己就可以去当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了。
银行、公章注销 - 人行颁发的开户核准通知书,开户合同,印签卡片,开户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剩余的支票,携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到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以上流程具体操作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公司在运营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其他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到注销流程的具体操作。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