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股东到场情况
深圳公司注销过程中,股东是否需要到场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详细的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到场情况- 需要到场的人员:公司法人或代理人必须到场办理注销手续。
税务注销:在办理税务注销时,需要税务专管员到场进行审核和签字。
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拥有者和控制者:很多事项的办理都是需要本人到场的。
股东到场情况- 一般情况:一般情况不需要法人到场,除了税务异常,或者注销工商的时候会要求全体股东现场签字。
简易注销:如果公司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即开业以来没有经营,没有对公账户、社保账户、没有银行流水,没开过发票的企业,则不需要股东到场。
一般注销:如果公司需要走一般注销流程,即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可能需要到场签字。
特殊情况- 股东不同意注销:如果有的股东不同意注销,拒绝进行配合和签字,此时并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只要有三分之二或者是规定比例的股东进行签字,就能完成公司注销。
深圳公司注销过程中股东是否需要到场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是否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股东并不需要到场,但如果公司存在问题需要解决,或者股东不同意注销,那么股东可能需要到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