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刚成立公司注销
深圳公司注销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主要包括注销税务登记证、登报及清算备案、注销营业执照、注销银行账户和公司印章等。以下是详细的注销流程及所需材料:
注销税务登记证在公司终止公告之日起15日内,需要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国税,后注销地税。所需材料包括税务注销批准表、税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本年度决算报告、公司注销报告、批准后的税务注销证明等。
登报及清算备案在当地工商局批准的报刊上刊登注销公告,内资企业只需刊登一次,外资企业需要刊登3次。目的是向社会宣布公司即将注销,并给予“债权人”时间去发现和核实此事。所需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复印件、法定身份证复印件等。
注销营业执照公告4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后到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所需文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注销通知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文件原件、有效清算报告、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等。
注销银行账户所需文件包括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注销申请表、未使用的支票、印章卡、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两份、本人身份证及公章的原件及两份、授权法人代理人等。
注销代码证必需的材料包括工商局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销公司印章所需材料包括工商局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理身份证原件、注销手续复印件一份等。
注意事项- 如果公司没有记账报税,还得要把之前的漏报的工商年报和税务补齐,工商一般罚款比较少,但如果长期不进行工商年报的话也会产生罚款,有罚款的话必须全部缴清才能进入到注销流程。
税务注销完毕领取《清税证明》。
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销后,印章不回收,由股东自行处理。如果是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
具体操作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