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公司注销所需资料
,深圳分公司注销所需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同样需要由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2. 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 - 注销决定: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3.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需要准备。
4. 完税证明 - 完税证明:分公司完税证明是注销所需的一部分。
5. 银行清户证明 - 银行清户证明: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6. 分公司公章 - 分公司公章:分公司公章也是注销所需的一部分。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如果提交复印件,则需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具体的注销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