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没营业的公司注销流程
深圳没营业的公司注销可以通过简易注销或一般注销两种方式进行。以下是详细的注销流程:
简易注销流程
清算组备案:首先需要成立清算组,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的公告和全体投资者的承诺。
登报公示:清算期间可以开始进行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1次,外资企业只需登报3次,建议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提交申请材料:在登报公示45天之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就可以到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
注销其他相关证件:需要带上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印鉴卡、公司注销申请书、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资料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还需要带上法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印章(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等)资料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的印章。
提交注销申请:公司应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一般注销流程
注销税务登记证:公司注销成立清算组备案之后,就要着手注销税务,只有税务注销完了才可以注销工商登记。
申请登报去公示:登报45天之内都没人提出异议,带齐报纸到工商局,系统会根据你的输入,提示所需补充资料,然后补充完整后提交审批。3. 注销销毁营业执照:登报45天之内都没人提出异议,带齐报纸到工商局,系统会根据你的输入,提示所需补充资料,然后补充完整后提交审批。
注销银行账户:把对公账户注销掉。
缴销章:完成以上步骤完成后,下一步是进行公司销章,拿到销章回执后基本就完成了注销流程。
在进行公司注销之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全套资料、股东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专业的财税顾问或服务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