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被除名与注销的区别
在深圳,公司被除名和注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有着不同的法律后果和处理流程。
公司被除名### 定义公司被除名是指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将其从商事登记簿中移除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企业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并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情况下。
法律后果当公司被除名后,它的经营资格就会消灭,但仍然保留主体资格。这意味着公司虽然不能再进行经营活动,但其债权债务并不会因此灭失。
处理流程被除名的公司需要依法履行清算、注销义务。如果公司希望恢复正常经营状态,就需要先完成清算手续,然后申请注销。
公司注销### 定义公司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其主体资格完全消灭的过程。
法律后果注销是合法行为,也是公司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结果。在注销后,公司的名称、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可能会被保留一段时间,但最终也会被释放给其他企业使用。
处理流程公司注销的流程包括开股东会、成立清算组、公示或登报、注销税务、注销营业执照、注销银行账户和各类资质许可等步骤。
深圳公司的特殊制度深圳创设了“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以解决企业退出市场的问题。这些制度允许对某些长期不经营的商事主体进行强制退出,但这并不等同于正常的公司注销流程。
深圳公司被除名并不等同于注销。被除名的公司虽然失去了经营资格,但仍需履行后续的清算和注销手续。而正常的公司注销则是通过法定程序彻底结束公司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