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清算注销办理
深圳公司清算注销的办理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以下是具体的流程:
1. 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 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首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 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等。
4. 通知已知债权人及登报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5.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需要准备股东会决议、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等等,具体资料以窗口要求为准,总之能带上的都带上,争取一次搞定,在这之前该让股东法人签字的文件一定要让他们本人签名,现在工商局一般都会进行签名检查,如果签名不符,很可能被打回重新提交资料。
6. 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需要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和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7. 清算报告的制作和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需要准备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到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以上流程是一般的操作流程,具体的操作可能会因为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当地工商税务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在办理过程中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工商税务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