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员工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法律主观:
公司注销后,员工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此时公司的法人资格已经消灭。但若是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公司恶意注销,劳动者可以变迁诉讼对象,向相关主体或者是个人进行维权。
法律客观:
《我们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我们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我们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公司注销了还能劳动仲裁吗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了之后仍然可以仲裁。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其公司法人的资格和地位也消失,所以无法起诉公司法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将接受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如果公司还在破产清算阶段,企业法人的地位仍然存在,那么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仍然可以将企业法人列为被申请人。
法律依据:《我们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我们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如果公司注销了,这个劳动仲裁还受理吗?
法律主观:
根据《劳动 人事争议 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 营业执照 、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依法 清算 即注销,劳动者仍可以将单位的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来主张权利
法律客观:
《我们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我们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我们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