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登记也可以已撤销。公司撤销注销登记不属于行政许可行为,要是条件法律规定,则是也可以撤销的。
分公司注销登记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协议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协议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后);应注明具体看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证明的注消做出决定,写清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按照法律规定责令停业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严重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具体的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已撤销分公司并入登记的,再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分公司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登记时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的别的文件。
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注销登记可以申请撤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部门行政机关,依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是依据什么职权,可以不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具体详细的规定旧唐书·宪宗本纪。
法律依据
《我们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有c选项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则其上级单位行政机关,依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的或依据什么职权,可以已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按照上述规定行政许可确定的;
(二)超越按照法律职权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按照上述规定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做出了决定符合规定条件行政许可做出决定的;
(四)对不拥有申请资格或则不条件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予以注册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不撤消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拿到行政许可的,应当由应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肯定对公共利益倒致大变故损害的,予以撤消。
九十条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给予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在依法给与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提出的利益不受保护。
公司注销公示期间可以撤回吗
法律主观:
1、公司注销公告完了肯定不能已撤销。2、如果确实公示期的话,就撤退公布就可以了,如果不是网上公示期也期限届满的,不去提交相关销户材料就可以了。允许企业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比较内向工商部门先申请可以撤销简易注销公告。已撤消简易注销公告也可以被企业登记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他予以简易注销做出决定的企业,是可以正常吗办理工商登记事项和具体涉税事宜。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重整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正在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则股东大会考虑的人员组成。贷款逾期不清算程序参与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或者人员组成清算组通过清算。人民法院应当由不受理该再申请,并及时成员清算组并且清算。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公司清算期间参与重大决策a.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正式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关联的公司未报了大仇的业务;(四)税务检查所欠税款包括清算过程中出现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一次性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残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客观:
《我们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结束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暂时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重新开启,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须经或者机关批准后的,九十条其规定。
已经注销的公司可以撤销么
法律分析:也可以,但只可以参照于简易注销程序。企业再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先实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45天,不允许企业在公告合同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可以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法律依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第二条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是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拒绝向社会公告拟先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一百多名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彻底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一切的企业~~),公告期为45日。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同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先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我们社会保障等部门,牵涉外商投资企业的也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这个可以实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给出异议并归纳分析陈述理由。公告合同期满后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给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